关于做好2019年档案移交和报送档案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5-15

校内各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本前提。为推进“省一级”档案馆建设,提升我校档案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做好2019年档案移交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1、各单位文书档案文件资料(含各单位大事记及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移交时间安排(见附件1);

2、财会类2018年及以前的账本、凭证等归档材料于12月30日前移交;

3、教学类档案按学年度归档的材料于7月10日前移交;

4、科研、基建和招投标项目文件材料在结题或验收完成后两个月内移交档案馆。

二、档案归档要求

1、各单位档案的收集范围须按《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试行)》(见附件2)执行;

2、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保证档案之间的必然联系,充分体现其价值;

  3、必须移交档案原件资料;

  4、各单位移交档案必须履行移交手续,由移交单位从系统里打印(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须标注移交单位名称)一并移交档案馆,交接双方签名盖章。

三、档案工作人员信息报送

报送下一阶段(3年)档案工作相关人员:档案工作分管领导1名,兼职档案员1-2名,其中负责党务和组织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工作的兼职档案员须为中共党员。报送人员应考虑档案工作队伍的稳定性,组织填写单位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名单》《档案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并于5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档案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dangag@hbue.edu.cn

联系人:丁明香

联系电话:81973786

  

           学校办公室(档案馆)                    

                     2020515


附件1:2019年档案移交工作时间安排.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3:学校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目录.xlsx

附件4: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信息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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