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公告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9-30

校园交通秩序的维护需要全体师生的共同支持,为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内师生交通安全,共享宁静祥和的校园环境,特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车速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不在校园内鸣笛。

二、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办公区停车,应停入相应的停车场。在未明确划定泊车位的地点临时停车,应以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损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为基本原则。

三、在划有停车位标线的场地停车,一辆机动车只占用一个车位,车身不应越过车位线。未划标线的地点应规范顺向停车。

四、不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人行道停车。不在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图书馆、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等建筑物附近具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

五、绿色出行,中餐时间尽量步行往返食堂,以减少“食堂”周边交通压力。

六、尊重保安工作,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对违规车辆保安将采取贴单警告、拉黑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车辆移动(锁车)、通知公安交管部门拖车等措施进行管理。

                                      湖北经济学院

                                       2019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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